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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四把保障伞”推进城乡统筹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1日 15:35:49

第一把是保障城市低保优抚伞为户口转为城镇户口满3年,且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农民提供低保补助,保障城镇农民生活质量;为已转为城镇户口的烈士家属提供城镇户口烈士家属待遇;为城镇户口入伍的提供城镇义务兵优待金待遇。
第二把是保障乡村医疗卫生伞。在每个城乡统筹示范区内设立1家以上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医疗机构,由县卫生部门给予基本药物资金补助,设立1个公共卫生服务点,县卫生部门予以信息化设备支持;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指定示范区内1家医疗机构为新农合的定点门诊机构,示范区内新农合参合率达100%
第三把是保障农民知识源伞。在每个示范区内建立具有健身场所、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的文体活动中心,保障农民的知识活源头。另外,在具备办学条件的示范区内设立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幼儿园,确保居民幼儿能在示范区内入园就学。

      第四把是保障农民就业创业伞。在示范区有针对性地免费开展“金蓝领”工程、“阳光”工程及文化素质、道德教育等各类培训,为居民提供不同的就业创业机会;把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介绍到工业园区企业就业;对有自主创业的居民提供创业担保信用贷款政策,并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和二次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