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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实行“五步法”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4日 16:18:04

宁都县实行“引、问、循、学、促”五步法,充分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宣传引导激发“新热情”。利用印发《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宣传栏、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方针政策,充分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热情”,引导农民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掀起新一股新农村建设热潮。
二是问计于民制定“新政策”。采取“上门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的形式,积极开展调查走访、问卷调查等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其对新农村建设的所需所想,并根据农民意见建议适当调整新农村建设补助方案。
三是参观学习培育“新骨干”。组织县派工作队员、乡村干部、理事会成员、村民代表等人员,分期分批到兄弟县市和乡镇参观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拓开眼界和理念,培育新农村建设的行家能手,成为社区新村建设的有力干将,更有效的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
四是遵循民意规划“新村镇”。通过召开全体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户长会等形式,充分听取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实际,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搞好村庄规划,使各建设点真正成为能体现突出科学、突出特色、突出民意的新村镇。
      五是科学督促建设“新成效”。采取月度通报进度、阶段督查和年终考评“三管齐下”的方式进行督查考评。月度通报进度由县新村办工作人员根据联系乡镇,每月对各建设点工作情况进行普查,并根据年初制定工作计划,计算出完成比率得出各建设点排名,通报各建设点完成情况,作为阶段督查评分的重要依据。阶段督查采取由县领导或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队,分阶段对新农村建设进行督查考评,并作为年终评先的主要依据。年终考评采取纳入全县重要工作考评内容之一,占综合考评总分的10%,并依据阶段督查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新农村建设年终各项综合评分排名。通过月度通报进度、阶段督查和年终考评进行督查,平衡了各阶段进度,促使各乡镇能够在提升新农村建设品位和深度上下功夫,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