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正文

南康市采取三种形式做好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安置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10:49:28

    一是集中安置。选择条件较好的地点实行就近或异地集中安置。就近集中安置时,移民耕种原有的耕地,经营原有的山林、河流;异地集中安置时,可通过转让、出售、租借、联合承包等多种方式,流转原有的耕地、山林和河流的使用权,取得新的耕地、山林和河流的使用权。二是分散安置。选择市城区、圩镇和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进行分散安置。通过选购新、旧房,建造新房的方法,确保移民户迁出后安居乐业。三是敬老院安置。将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老人安置在乡(镇、街道)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