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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三措并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8日 10:49:21

       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农业、果业、畜牧、农机、供销等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进一步提高农民办合作组织的意识和水平。
      二是加大对重点农合组织的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南康市示范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标准》,该市将选择若干个示范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资金、政策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打造一批示范样榜。
      三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对市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 “三个一”(一名市领导、一个市直挂点单位、一家对口银行)的挂点帮扶制度,重点进行指导、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