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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六项措施”全力推进土坯房改造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 16:25:23

为认真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指导意见(试行)》(赣市办发〔2012〕6号),全面完成2012年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定南县坚持规划先行,明确把握要求,狠抓工作落实,采取“六项措施”,全力推进全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要根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联动配合,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县内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对拆除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各镇要在拆除集中地段设置现场宣传咨询站,安排专人对农户进行现场宣传和政策解答,并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每户农户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动员,确保相关政策家喻户晓。

(三)整合资源,壮大队伍。整合后备干部、“三送”工作队、新农村建设挂点工作队等各方力量,进一步壮大工作队伍,齐头并进,狠抓落实,强势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拆除工作。

(四)建立台账,一户一档。各镇要将调查摸底表、申报审核表、资金拨付表、农户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改造前后的图片、影视等资料建立台账和电子、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统一规范管理。

(五)强化督查,加快推进。采取“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年底大考核”的督查机制,实行调查摸底数据和拆除补助资金“两榜公示”的监督机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工作简报、LED显示屏、定南手机报、定南通讯、电视专栏、手机短信等形式通报。要通过高密度的督查和通报,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

(六)强化考核,落实奖惩。根据各镇拆除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核拨拆除补助资金;凡完成拆除总任务数60%以上的镇给予一定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未完成拆除任务的镇追究责任;对工作进展快、成效突出的挂点后备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定南县委农工部  龙长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