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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被评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7日 16:58:11

    1224,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宾馆召开“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论坛”暨首批“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成果发布会上,会昌县获得“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光荣称号。该县紧紧围绕五新一好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发展为先、民生为本、生态为重、创新为魂的理念,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为抓手,结合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在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城乡管理机制,改善城乡面貌和居民生活品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荣誉,从来都是奋进中的一股动力。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该县坚持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为统领,以五美四和谐”(村容美、生态美、庭院美、身心美、生活美,人与自然和谐、家庭邻里和谐、党群干群和谐、经济与社会和谐)为目标,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扶贫开发、百里湘江绿色生态长廊建设和重点工程,将更加大力实施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工程。
此次殊荣的获得,是该县继《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后争创的可喜成绩。据悉,2012年全国范围内获得此荣誉的县(市)仅34个。(会昌县新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