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新农村建设年终考评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委农工部 发布者:市农业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1日 09:48:37
根据《赣州市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评方案》(赣市办字[2010]12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10年度新农村建设年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内容
1、各县(市、区):考评验收村庄整治建设、小城镇建设、新户型推广、农村清洁工程、果业产业发展、生猪产业发展、油茶产业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农村水利建设、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单项工作。(注:原赣市办字[2010]12号《赣州市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评方案》第七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由于未制定工作实施及考评方案,今年暂不考评,文明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新风貌考评。)
2、市直、驻市单位:考评履行新农村建设工作职责和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市新村办不统一组织考评,由市直、驻市各单位于
3、市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考评驻点帮扶、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在对各县(市、区)村庄整治工作考评验收时一并进行考评,同时参考各县(市、区)新村办、工作团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排名情况。
二、考评要求
1、各单项工作督查考评小组要根据年初督查考评方案内容,制定相应的年终考评细则,于
2、各单项工作的考评组由各牵头单位与县(市、区)相关部门对口联系,具体考评时间、考评人员及分组安排由各单项工作督查考评组自行确定并下发通知。
3、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赣州市201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评方案》和赣州市2010年新农村建设各单项工作实施及考评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各县(市、区)自查自评工作必须于
4、每个县市区推荐新农村建设先进乡镇2个(工作开展较好和乡镇数较多的县可酌情增加一个),优秀乡镇党委书记1名,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先进企业(团体、个人)1个,并填写好推荐表(见附表1、2、3),加盖公章后于
5、请各县(市、区)新村办和市派工作团认真做好市派工作队的考评工作,并对本县(市、区)市派工作队进行排名,将排名表(附表4)加盖县(市、区)新村办公章或副团长签名后,连同优秀工作队员推荐表(附表5)于
6、各单项工作考评必须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