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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制度“升级”还需执行“给力”

文章来源:人民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0日 14:20:06

    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历经12年实践,重新修订颁发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基础性制度,是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后,又一部具有深远现实意义的党内法规。

    专家分析,尽管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中央一直狠抓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此番《规定》的修订颁发,正是为了更好适应反腐格局新变化,是反腐败斗争防毒杀毒软件的“升级”:

    新《规定》贯彻了预防为先的理念,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责任主体,把注重预防的原则落实在责任体系之中;

    新《规定》强化了党委主抓的责任,明确规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新《规定》拓展了防腐治腐的领域,既扩大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适用范围,又增加了“权力制约”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内容,使得制度体系更加严密;

    新《规定》硬化了责任追究的措施,不但追责规定更加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还规定了对责任人不受时间限制,并对“问题官员”复出进行了明确规范。正因如此,新《规定》在制度设计上的“升级”,将大大提升制度反腐的功能。

    制度再好,关键在执行,预期再好,关键看效果。落实新《规定》,要在执行上“给力”,做到“三个过硬”。一是要有过硬的政治觉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取信于民意识,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思想与行动上提高贯彻实施新《规定》的认识,特别是抓实“一把手工程”,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要有过硬的监督检查。既要加强上级对下级执行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又要开展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日常监管,同时要重视检查考核成果的运用,特别是畅通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渠道,依靠党内监督、新闻监督、公众监督,形成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监督合力。

    三是要有过硬的保障措施。追责和惩处是贯彻落实新《规定》最有力的手段,对出了问题应追究责任的,一律追究到底,绝不搞“教育从严惩处从宽”的迁就和避重就轻的变通。同时,要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承接,加强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及时改进和完善措施,以“给力”的贯彻执行达成制度“升级”的良好预期。戴求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