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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馼出席部分省(区、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工作座谈会并讲话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4日 10:15:56

  11月25日,部分省(区、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出席会议并讲话。

  马馼指出,两年来,在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有关省(区、市)党委、政府的积极支持下,省级预防腐败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工作开局良好。各地创新预防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推动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产品的市场化配置,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开展法规制度廉洁性评估,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探索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取得明显成效。实践表明,在省一级设立预防腐败机构,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有利于各省(区、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有利于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马馼强调,省级预防腐败机构成立时间还不长,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不断深化对预防腐败工作规律的认识,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思路和办法。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开展工作,把确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作为首要任务,有效防范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二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支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把防止权力滥用、防止利益冲突的要求有机融入到各部门的业务当中。三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外部协调机制和内部协调机制,推动研究解决一些需要多个部门协调配合的重要改革和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四要抓住预防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今后一个时期本地区如何开展预防腐败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切实把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五要坚持把理论研究作为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加强对预防腐败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

  马馼要求,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开展预防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二要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精神,继续积极稳妥地推动条件成熟的省(区、市)成立预防腐败机构,着重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三要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的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提高打开工作局面的水平。四要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工作业绩。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主持会议。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出席会议。部分省(区、市)预防腐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记者 曹 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