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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工作报告反腐案件首次指名道姓

文章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8日 10:54:08

春节前夕,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会”相继召开,大部分地方的法院、检察院院长已经作了2010年工作报告。今年的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有什么不同之处?法检两家最关注什么?近日,《法制日报》记者选择河南、陕西、广东3地进行了探访。

连任河南省第八、九、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尹志国每年都要听取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1月19日,在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他一边听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的工作报告,一边禁不住热烈鼓掌。

“今年的法院工作报告,更加公开、透明,不仅没有回避社会热点案件,反而拿出专门篇幅进行说明。”1月23日下午,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尹志国仍意犹未尽地谈起今年的法院工作报告。

列席会议的河南省政协委员张树才也有类似的感受。

“过去,遇到敏感性案件,总是想方设法进行回避,根本不会在大会上公开触及。今年的法院工作报告,直面社会热点案件,一下子拉近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距离。”1月26日,张树才拿出随身携带的法院工作报告,上面密密麻麻地画着重点符号。

张立勇在法院工作报告中没有回避赵作海错案。

他说,我们坦诚面对,主动接受舆论监督,迅速启动再审程序,宣告赵作海无罪,及时进行国家赔偿,严厉问责相关人员。

为深刻汲取教训,严防冤假错案再度发生。张立勇说,河南高院在全省三级法院开展了大反思、大评查、大整改活动。

一是把此案作为反面教材,开展法官执法理念再教育,并将5月9日释放赵作海这天定为“错案警示日”,使全体法官进一步坚定了“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进一步坚定了“执法责任重于泰山”、“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宗旨。

二是抽调1582名法官,邀请115名离退休法官及16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开展万起案件大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16218件,发现违法审判案件35件、程序性瑕疵案件170件,44名法官因失职、渎职被调离审判岗位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是制定了无罪推定、量刑规范、非法证据排除、死刑案件证据审查、刑事案件审判管理、办案终身责任制等16项制度。对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的67案重新审理,依据“疑罪从无”的审判原则,依法宣告73名长期被羁押的被告人无罪。

矿难案件的审理也是法院工作报告中专门的一个篇幅。

报告中说,近年来,重大矿难、重大交通肇事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们把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审理此类案件623件,判处犯罪分子956人。

特别是依法审理新华四矿“9·8矿难”案,严惩“黑心”矿主,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案被告人为牟取暴利,明知瓦斯超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故意破坏瓦斯报警设备,强令工人下井,导致重大矿难发生。

针对“黑心”矿主利欲熏心、漠视矿工生命的犯罪事实,我们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两名矿主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名矿长无期徒刑,判决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并对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玩忽职守的23名国家工作人员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