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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县:“监察之眼”瞄准城乡低保金

文章来源:江西廉政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4日 14:39:22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服务水平,确保低保政策落到实处,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吉安县监察局于近期牵头,从县民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县城乡低保实施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并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了纠正或处理。

  此次联合调查组分为2个调查小组,分别对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低保户开展抽样调查。其中,城市低保调查组抽查了4个居委会,抽查量100户,涉及低保享受对象250人。农村低保调查组抽查了4个乡镇14个村委会,抽查量为213户,涉及低保享受人数463人。

  抽查发现,该县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低保工作操作程序均较规范,对低保户的评定都按规定召开了相关会议予以通过,并张榜公示。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2004年全面推行低保政策时,少数工作人员把关不严,造成部分生活条件较好的家庭也享受了低保;二是一些地方对低保对象跟踪管理不严,致使少数低保户在生活条件改善后仍然继续享受低待遇;三是少数村委会存在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村干部或其亲属享受低保现象。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吉安县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责成有关责任单位予以纠正或处理,对符合低保享受条件的继续保留,对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坚决取消其享受资格。这次抽查对象共313户713人,其中可继续享受低保的223户506人,取消享受90户207人。

  据悉,该县监察局还将责成县民政局和各乡镇政府、各村(居)委会对所有低保户进行筛查,并将对筛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努力促使全县低保资金“落地无偏差”。(罗伙根、肖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