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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四手联弹”奏出案审工作新乐章

文章来源:江西廉政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0日 17:08:01

  “以前,我总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因为森林防火防不胜防。现在通过县纪委的多次回访教育,我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事情发生在几年前,时任新干县潭丘乡干部段某因群众烧山事件受到责任追究。受到处分后,段某一度产生了抵触情绪,认为烧山事件谁也无法预料,自己的工作已经尽力,处分是对自己的不公平。经过县纪委干部一次次的回访谈心、讲解政策之后,段某发出了上述感慨。这是新干县纪委开展“四手联弹”工作之一——回访教育以来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新干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这一中心,坚持“四手联弹”改革创新案件审理工作,使得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综合成效得以延伸,案件审理工作展现出蓬勃生机。

  一弹:权利告知。为切实保障党员干部权利,县纪委结合实际制作了《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书除对权利、义务的概念进行解释外,还结合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程序详尽阐明了在案件审核处理阶段如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对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的人员,还专门告知其处分期满申请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时间和方式。此举有效解决了以往因受处分人员未按期提出申请而导致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行政处分不及时的问题。

  二弹:文书改革。县纪委案审室拟制了《案件审理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将审理工作概况、程序性审查情况、经审理认定的事实及证据等纳入审理报告,对与案件检查部门意见不一致的环节均设专门章节予与说明,真实反映案件实体、程序和审理过程的全貌。审理干部撰写审理文书更加注重证据分析和事实采信,真正做到让事实和证据说话,使审理文书观点明确、一目了然。

  三弹:协助审理。全面实行“乡案县协审”,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案县协审工作的意见》等制度。对案件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逐步建立了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稳步提高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弹:回访教育。制定了《关于开展对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办法(试行)》,详细规定开展回访教育的对象、内容、程序和实施办法。回访教育工作在受处分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搭建起一座座连心桥,为受处分党员干部创造了直接向组织倾诉心声、反映诉求、汇报思想的机会,使他们摆脱受处分后的孤立感与自卑感,继续以良好心态面对人生。(聂富龙、周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