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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牟:严肃四项纪律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风清气正

文章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15:56:04

  为促进全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河南省中牟县明确提出了四项铁的纪律,确保村级换届风清气正。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要求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党组织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搞好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严禁党员、干部在群众中传播和散布不利于换届选举的言论;及早摸排动态、化解矛盾,防止各类影响换届选举情况的发生;对可能或可预计的问题,建立工作预案。各行政村在换届选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予以解决。

  二是严肃组织纪律。要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严格依法办事,切实把好换届选举的各个环节。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举规定,严格遵守换届工作“八必须、八严禁”,加强对换届纪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参选者要自觉做到依法依章参选、有序竞选和公平竞争,不得因个人利益或其他借口而干扰换届选举工作。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各乡镇(街道)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村级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换届选举之机,截留挪用、坐收坐支公款和其他专项资金;严禁私分、转移、隐匿和非法占有集体资产、资金及公物;严禁放弃、变更、转移或虚列各种债权、债务;严禁借机乱发钱物、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违规处置集体财产。重点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严防集体资产流失,防止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办事,始终坚持在党章、法律法规、纪律条例规定的框架内做好村级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坚持“有报必查”的原则,对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依照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认真落实换届工作领导责任制,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洪玮琨 孙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