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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在华举办国际会议严禁公款游览

文章来源:《新京报》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0日 16:24:07

  昨日,财政部下发通知,规定了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费用开支标准。会议开幕式或闭幕式中,会议正式代表一次冷餐招待会的人均开支标准为150元;会议期间工作人员食宿费用开支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根据国际惯例,不为会议代表配备生活用品,旅费、食宿由个人承担等。

  会议报批

  涉及拨款由财政部审核

  昨日发布的《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中央部门与外国有关组织、团体、机构共同在华举办或受其委托承办年会、例会及其他以国际问题为主要内容,且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会议(以下称国际会议)。

  通知要求,凡需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会议报批文件须明确各项经费来源,如涉及申请中央财政拨款,应在商外交部同意后会签财政部,方可上报审批。

  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需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应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会议承办单位应在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编制详细的会议经费预算,报财政部审核。各部门自行批准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所需经费,在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财政部不再另外安排经费预算。

  申请中央财政拨款的国际会议,未经财政部同意,一律不准购买设备。除会议场地、会议必要设备(不含消耗材料支出)外,承办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承诺提供任何免费服务。

  会议收入

  各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开会时的会议收入方面,有会议注册费收入、国际组织专项资助、中央财政拨款、赞助收入及举办展览、展示、广告、旅游中介等。财政部通知要求,在华举办国际会议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单独核算。同时,要从严控制经费支出,努力做到以会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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