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江苏省南京市出台《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执行能力“十七个一律”的规定》。
该《规定》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的,每条规定都“丁是丁、卯是卯”,看不到“基本”、“原则上”这些词。该《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提高决策水平和执行能力、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和加强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规定。
“十七个一律”主要包括:市委、市政府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调研,一律不预先定调,不事先审核发言稿,不事先起草讲话稿;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一律不布置花草,不摆水果、香烟,不发礼品,不宴请会议代表;市委、市政府领导一律不出席企事业单位庆祝会、纪念会,不题词题字;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市内观看商业性演出和商业性展览,一律自费;提交市委、市政府领导签批的业务性文件或请示,一律要在5个工作日内有明确意见(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和政策性文件或请示,要在15个工作日内有明确意见),否则视作同意等条款。
“对工作推进中推诿扯皮、各行其是,甚至互为掣肘、相互拆台的现象要通报批评;对任务落实时故意拖延、消极等待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切实强化执行,狠抓落实,转变作风。”该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龙翔表示。 (吴德 刘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