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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市出台《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若干意见(试行)》

文章来源:南康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3日 09:58:48

 

    近日,南康市出台《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若干意见(试行)》,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并在市教育局设立捐资助学办,负责日常事务。

据悉,该《意见》明确捐赠的用途主要用于设立办学基金和助学基金。并规定凡符合税法免税规定的免缴相关税费;社会力量捐赠助学的,准予在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每年度由受赠学校、教育局和政府对捐赠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进行一次通报或表彰。(刘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