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高层吹风 >>正文

我省实行职业学校与工业园区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制度

文章来源:江西教育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1日 15:12:11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中小企业局党组联合下发《关于做好职业学校与工业园区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职业学校与工业园区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制度。这是我省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实行学校与园区对接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此举将有助于推进职业学校与企业办学一体化办学模式改革,提高职业学校服务当地经济建设水平,缓解我省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难和技能型人才紧缺等矛盾,建立工业园区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了交流挂职的范围和条件。要求从各工业园区和有关职业学校副职中择优选拔优秀干部进行双向交流挂职。挂职时间为一至两年。挂职干部的基本条件要求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德才兼备、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工业园区建设、热心职业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交流挂职实行就地就近的原则,安排本市、县(市、区)职业学校和当地工业园区开展双向交流挂职。由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教育局和中小企业局(园区办)根据上报的名单及需求,确定挂职名单及挂职单位。如本地没有职业学校或工业园区,则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和中小企业局在本市范围内统筹安排。鼓励省属职业院校和市、县工业园区在全省范围内自愿结对交流。


  
  《通知》还明确了挂任职务及相关待遇,规定了挂职干部的主要任务及管理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