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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出台《江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文章来源:江西教育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8日 10:07:29

  近日,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了《江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赣教发[2011]17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分析了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确定了工作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以农村为重点、财政投入为支撑,逐步构建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力度调整学前教育结构,公办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学校附设学前班幼儿逐步向乡村幼儿园转移,幼教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到2013年底,基本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十方面内容:一是幼儿园建设计划。通过多渠道投资,多形式办园,扩充学前教育资源。二是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增长计划。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2011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学前教育设施建设。三是幼儿园公共财政资助计划。2011年,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出台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制定贫困家庭幼儿资助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四是幼儿师资培养培训计划。2011-2013年,规划建设或改办幼儿师范学校3所、设立幼儿师范专科学校1-2所。支持建设省、市、县三级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习基地。从2011年起,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省级培训。五是公办幼儿园师资配备补充计划。从2011年起,将幼儿教师培养列入全省“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大专学前教育幼儿教师培养模式。并开展农村边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从2011年起,面向全社会招聘一批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六是公办幼儿园设备配备计划。 对部分新建的公办幼儿园,进行功能改造,配备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满足基本办园要求。七是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2年制定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估监测办法,2013年启动评估监测工作,“小学化”倾向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八是城乡幼儿园对口帮扶计划。 2011年,推动每所省级、市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当地幼儿园。九是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扩充计划。2013年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200所。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比例有较大提高。十是幼儿园安保计划。加大幼儿园安全保卫投入,改善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