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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2011年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省级示范学校督导评估

文章来源:江西教育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1日 09:08:20

   
  12月19日,2011年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省级示范校督导评估培训会在南昌召开,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杨慧文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省督学和全省范围内抽调的评估专家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杨慧文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主要成效。2009—2010年,全省两批次共对5408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其中评估认定县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1310所、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456所、省级示范学校96所。督导评估,既促进了办学观念的转变,又促进了新课程标准的落实;既促进了育人环境的优化,又促进了办学行为的规范。
  杨慧文强调,要充分认清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进素质教育,是坚持以人为本,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根本要求;是提升教育内涵,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途径;是充分提升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素质教育示范校在全省教育系统要率先建成执行教育教学法规的模范区,提升教育质量的示范区、科研教研成果的高新区,并最终成为全省推进素质教育的“窗口”,以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辐射和指导作用。
  对2011年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杨慧文要求全体评估组成员,要规范程序,严把标准,确保对每所学校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确保督导评估的实效。主要看办学思想是否正确、办学条件是否良好、教学管理是否到位、课改成效是否突出;要廉洁自律,不负使命,自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一身正气,为人师表,切实维护和保持好教育督导的良好形象。
  会上,省督导室主任王晓阳对2011年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省级示范学校督导评估提出了具体要求,与会人员学习研究了2011年全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细则。
  12月19日下午,11个督导评估组分赴各地,对全省38所中小学校开展实施素质教育省级示范学校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