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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6年5500亿元支持义务教育

文章来源:江西教育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4日 09:59:41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据初步统计,自2006年国家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以来,中央财政6年累计安排义务教育相关经费近5500亿元。

  从2006年春季学期起,国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2006—2011年,不含教师工资性增长因素,全国财政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约6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3360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864.5亿元。

  目前,全国约1.2亿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中西部地区约133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资助。

  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据统计,2008—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免学杂费补助资金315.5亿元,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

  2010年,国家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集中力量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2010—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约450亿元。

  从2009年起,国家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09—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280亿元。2012年,中央继续安排20亿元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最终实现工程3年建设规划目标。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2011—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91亿元,为这些地区所有农村中小学生每天提供标准为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