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创先争优 >>正文

创先争优群众评议要“三个突出”

文章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8日 11:42:32

    年终临近,各基层党组织都在积极开展群众评议活动。开展群众评议,是调动群众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性的主要途径,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应坚持“三个突出”,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突出评议内容。开展群众评议,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基层党组织评议重点是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落实“四项机制”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党员评议重点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四项机制”落实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等。

  突出评议方法。群众评议采取会议形式进行集中评议,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评议办法,形成操作简便、可量化的群众评议表。党组织负责人要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自我介绍参加活动情况,参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根据实际情况创新评议方式,统筹兼顾,与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行风评议等工作有机结合,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群众评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组织,围绕“转作风、提效能、创品牌、树形象”目标,采取会议集中评议进行。平时已开展即时评议的,要汇总日常评议情况,认真总结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突出评议结果。要综合分析集中评议和日常评议情况,把评议结果作为2011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2012年“七一”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重要依据。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事迹。要强化整改,根据群众评议结果,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