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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石泉:创先争优惠民生 着力破解入园难

文章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6日 10:00:29

    陕西省石泉县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着力把解决幼儿“入园难”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紧迫任务,通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完善保障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及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学质量,有效满足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理清发展思路,搞好统筹规划。该县经过广泛调研,反复论证,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和普惠性、公益性原则,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多种形式扩大资源供给,逐步构建“县有示范园、镇有中心园、村(社区)设幼儿班”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山区贫困县普及学前教育的路子。在布局规划上,该县坚持“政府主导、城乡统筹、一次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今年年初安排专人对我县学前教育园舍、师资、保育保教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研,多次召开调研座谈会,研究我县学前教育机构布局规划,结合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我县城乡一体化布局规划,在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精心制定了“十二五”期间《石泉县幼儿园建设布局规划方案》,根据未来3到5年全县人口布局流动趋势,共规划布点幼儿园(班)57个,其中城区内标准化幼儿园8个、镇中心幼儿园11个、小学附设幼儿园4个、村级小学附设幼儿班34个,确保“县、镇、村”均有学前教育机构,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建立保障机制,扩大资源供给。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学前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学前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完善政策保障机制。该县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办园用地、规费减免、盘活闲置资产、政府奖补资金等方面予以重点保障。三是创新办园体制。该县创新实行了政府公办、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提供普惠性幼儿教育,如:“公建民营”幼儿园运行模式,即由政府全额投资硬件,委托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和资质的个人领办,由领办者自行聘用教师,全权负责幼儿园日常管理,承担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并由教育部门依据《石泉县公建民营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监管。同时,凡政府确定的“公建民营”幼儿园,一律按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收取保教费,教育部门每年对其实施年度评估,由县财政每年预算奖补资金,根据年度评估的三个档次,按照教育、物价、财政三个部门共同核定的标准,分别给予90元、70元、50元的生均奖补,弥补其办园成本不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老百姓享受到和纯公办幼儿园同等的幼儿教育资源,保障其基本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四是加大投入力度。首先是加大财政投入。除落实好省市要求的本级配套资金外,县财政今年在省市奖补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确定由县国资局垫资200万元用于今年4所乡镇幼儿园的改扩建工程,使该县4所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改扩建工程顺利推进,目前长安幼儿园、城关镇中心幼儿园、中池镇中心幼儿园、熨斗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共接收幼儿728人。其次是盘活现有资产。该县将布局调整后的闲置的原古堰初中、中池中心小学和长安小学校舍进行改扩建,建成了3所园舍比较标准的幼儿园。为满足村级适龄幼儿入园需求,要求各镇中心小学充分利用现有师资在具备条件的村级小学开设附设幼儿班,满足各村适龄幼儿入园需求。通过以上举措,该县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由去年的3481人增加到目前的3998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去年的59.3%提高到今年的65.7%。

  坚持多措并举,提高办园水平。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该县将幼儿教师纳入全县教师招聘计划,已招聘8人并从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教师中选拔了部分适宜幼教的教师进行转岗。同时狠抓师资培训。截止8月底,全县15所幼儿园园长和保教主任全部接受了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还邀请西安交大附属幼儿园专家对我县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幼儿班220余名专任教师进行了全员培训。二是实施年度评估。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该县制定出台了《石泉县幼儿园分类评估奖补暂行办法》,指标体系涵盖办园方向、办园条件、师资队伍、规范管理、保育保教质量、安全工作、家园共育等7个方面,采取平时随机评估和集中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由教育部门每年对全县所有幼儿园进行专项考核评估。对“公建民营”幼儿园,依据年度评估结果进行奖补,对民办幼儿园,将评估结果与办园资质直接挂钩,凡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予以限期整改或停办,并将其评估结果予以通报,不断规范其办园行为,提高保育保教质量。三是落实好学前一年免费政策。依据省市关于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文件精神,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通知》,县教体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及特困幼儿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从今年秋季开始,对在幼儿园大班和小学附设幼儿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每生每月70元标准一律免除保教费,对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按照相应标准予以减免,同时,对学前一年贫困幼儿按照每生每年750元给予生活补贴。(许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