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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师德示范校创建活动 三年评选一次标兵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8日 11:23:46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师德水平,日前,江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每三年评选一次师德标兵,并开展师德示范校创建活动。

  针对当前在教师队伍中仍然存在的搞有偿家教、私自办班、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等有违师德的突出问题,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地各校要建立师德常规教育学习制度,在不断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教师把教书育人作为毕生的事业追求。

  江西省教育厅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按《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试行办法》,加强对教师师德的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终止聘任。

  江西省教育厅将建立师德督查制,对各地各校师德建设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采取重点检查、问卷调查、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了解各地各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对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的学校,特别是师德问题整治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师德问题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学校评优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