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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为乡镇教职工发放固定津贴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15:08:30

    近日,从全南县政府获悉,该县新出台的《中共全南县委、全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南县关于进一步改进乡镇工作条件激励干部到乡镇一线锻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把乡镇中小学教职工列入其中,并从2011年1月起执行。文件规定,全南中学、职业中学、进修学校、第二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中心小学)等7所县城学校不享受固定津贴;其它乡镇中小学教职工按一、二类乡镇标准的二分之一发放。其中,城厢镇、金龙镇、中寨乡、南迳镇、大吉山镇、龙源坝镇为一类乡镇,其所属学校按每人每月130元发放;陂头镇、社迳乡、龙下乡为二类乡镇,其所属学校按每人每月150元发放。(钟思煌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