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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县域教育评估引入满意度调查

文章来源: 《中国教育报》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9日 10:03:00

  本报讯(记者 缪志聪)“您对本地的教育现状是否满意?”“您认为本地政府对教育是否重视?”“本地同类学校之间的办学水平是否大体相当?”政府在评价一个区域教育办得好不好、教育现代化程度高不高的时候,如何倾听群众声音?从2010年开始,江苏省在县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中引入“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调查与测评,使这一衡量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凸显导向功能与评价作用,体现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宗旨。

  据介绍,从2010年开始,江苏省教育厅对接受当年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的15个县(市、区)在组织材料评审、现场考察的基础上,全面进行了社会满意度调查。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运作,精心设计调查方案。调查在重点了解民众对教育整体评价的同时,还针对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重点和难点,对政府重视教育、教育均衡发展、优质资源需求、特殊群体教育状况、教师队伍素质、学生课业负担、成人培训等7个方面进行分项调查与评价。

  “每个县(市、区)均在电信用户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访问样本,样本包括家庭和企事业单位,区域涵盖城镇和农村,对象尽可能选择在当地居住1年以上、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的群众。”第三方机构之一的江苏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整个调查在具体操作时不对县(市、区)预告,完全由专业部门在规定的时段混排进行,使“调查数据翔实,分析科学准确,结果客观公正,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据介绍,通过电话调查,本次调查共成功获取样本3000多份,其中,城镇和农村的比例各占一半。农民、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户等所占比例较大,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占比例较小,其中农民和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占到56%以上,并且调查对象中有孩子在校上学的占61.0%。“可以说,样本比较客观地反映了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该负责人表示。

  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地区的教育工作总体上得到了大多数群众的赞同和肯定,15个县(市、区)民众对教育表示满意的占74.4%,其中,满意度高于平均水平的地区达到60%,最高的县(市、区)为81%。数据同时显示,城镇和农村的满意度差别不大,分别为73.7%和75.1%。但对教育存在问题不满意的比例仍有10%,主要反映在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问题,一些农村地区好学校还不足以满足百姓需要,一些地方中小学生的课外作业负担较重,一些地方成人参加教育培训不够方便等。

  “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角度,结合我省县级小康达标民意一票否决的实践经验,我们今后将在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中,充分运用和发挥社会满意度调查机制的重要作用。”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表示,比如正向指标,教育现状满意度必须达到60%;逆向指标,同类学校办学条件差异度、好学校不能满足百姓需要的所占比例必须低于一定要求,“这种硬约束将有助于各地明确建设目标,并充分考虑家长和社会的实际感受和具体意见,提高教育整体水平。”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教育厅正在教育改革实验(示范)区、教育现代化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和各类优质学校(幼儿园)等评估中,全面引入社会满意度调查,使之成为现代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和实际问题,真正办好人民满意、政府放心的江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