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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要多“行”字在里头

文章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29日 15:27:57

    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在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创先争优不在于“形”而在于“行”,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着力抓好当前创先争优重点工作。(据8月9日《湖南日报》)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旨在“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事业更发展”,体现了我们党肩负历史重任与破解现实难题的统一、把握远大目标与注重埋头实干的统一。但是,“实惠”也好,“发展”也好,不是凭空喊出来的,而是拼搏干出来的,创先争优活动最大特征是实践性,最大要求是在“行”字上下功夫。

  创先争优之“行”内涵丰富,指代广泛,在笔者看来,当作三种解读:

  一是努力践“行”。把本职工作做好、把本地本部门建设好,单位创先进,个人争优秀,是对创先争优活动最直观的理解,也是最深刻的理解。这个活动的一大亮点,就是要进行公开承诺。承诺是件很严肃、很庄重的事,不能兑现的誓言是谎言,不能践行的允诺是欺骗。言必当行,行必有果,方显真先进和真优秀。这就需要结合单位业务工作和党员岗位实际,突出实践要求,明确活动主题,做到目标看得见,工作能落实,作用好发挥。要组织开展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岗位练兵等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把普遍要求具体化,把主题活动项目化,真正把创先争优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离开了践“行”,一切都是假的。

  二是广泛推“行”。党的一切主张,最终要落实到每个党员身上,通过党员行动得以实施和实现。通过争创活动,让广大党员把身份亮出来、把责任担起来、把活动才华露出来,从而在活动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创先争优作为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重在普遍参与,贵在常抓不懈。因此,活动中一定要避免“热在上头,冷在下头”、“忙在活动班子,闲在党员干部”、“演在党务部门,看在业务部门”等消极倾向,切实做到“一个都不能少”,形成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是群众说“行”。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检验,最终要拿促进发展的效果来“说话”,要用为民办实事来“报账”,更要靠群众的满意度和好口碑来“注脚”。昨天的《人民日报》就批评了一种现象:在一些城市,造价不菲的水幕电影、广场喷泉等水景工程建成若干年后,因为维护成本高、运行代价大、设备老化、经营困难等原因,逐渐由城市的“亮点”变成了“死角”。这种重“形”不重“行”的面子工程,怎能取信于民?创先争优活动,要始终把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既要结合实际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好事实事,又要从体制机制等方面研究解决民生问题的办法,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创先争优,践行是根本,推行是基础,群众说“行”是初衷也是终极目标。作为一把标尺,三“行”落实的程度,不正检验出各级党组织的先进度、党员干部的优秀度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