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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王虹:启动政府校车工程 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

文章来源:江西教育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10:07:41

    去年以来,国内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车事故频发,给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车安全敲了警钟。虽然从我省来看,近几年未发生一起严重的校车安全事故,但隐患却不少。为防患于未然,两会代表们纷纷建议,应在省政府层面设立相关工作机构,将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现状:超载现象较为普遍“私车”盛行
  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就近入学已不能满足学生们的需要,很多学生需要乘车入学。如一些城郊和农村小学进行教育资源整合,不少孩子无法就近上学,导致学生对校车的依赖程度加大。
  近日我省组织了6个督查组,分别对11个设区市22个县(市、区)的99所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在走访中发现,我省现有校车数量无法满足接送需求,超载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民办幼儿园,比例占90%以上。不少校车不合标准,不具备运营资质。少数校车驾驶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综合素质偏低。地方政府对校车运营的扶持力度不够,造成“私车”盛行。
  代表点题:启动政府校车工程,对县乡道路加强监控
  省人大代表王虹来自九江市同文中学,作为基层教育工作者,王虹在其议案中提出,应抓紧建立统一规范的校车管理档案。
  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校车和集中运送学生的其他车辆的监管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监控。
  王虹建议应适时启动政府校车工程。建议各级政府应将校车体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目标,采取以政府定点招投标方式分县、区和市直学校、幼儿园、社会办学机构统一租赁经营,根本上杜绝校车安全隐患。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最新公布的《专用校车标准》规定的客运车辆。对民营中小学和幼儿园现在的非专用校车逐步更换为国标校车。每更换一辆国标校车,政府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建议由以市、县政府为主体,出资组建校车营运公司,进行“校车营运模式”试运行,由政府根据调查数据出资购置一定数量校车。实行政策引导、财政补贴、税费减费等方式,鼓励我省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草根献计:明确校车优先通行 调整上学时间错开高峰
  南昌市民王志朝建议,应尽快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校车经过路线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交通警察遇到运载学生的校车时,应当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运载学生时,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校车在道路无中间隔离带的路段行驶,对面而来的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下车学生需横穿马路时,车辆应当停车让行。
  王志朝还建议要严格对校车驾驶员实行专项管理。设立校车专用驾驶证。给校车驾驶员设立比普通驾驶证更为严格的校车驾驶资格证。合理调整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间,错开社会上、下班高峰期,为校车接送学生(幼儿)安全运行提供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回应:坚决取缔非法营运车辆
  针对今年两会上众多人大代表的呼吁,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校车安全问题牵连着千家万户,是当前重大的民生问题,为此,将与各相关部门协力合作,对全省校车运营情况进行摸底。适时清查所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农村和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对车型、购车时间、行驶里程、车辆所有人等信息进行核查,坚决取缔非法营运的农用车、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