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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芹芝:“刺玫瑰”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5日 17:30:20

  窝案的查处,在当地群众中引发了强烈反响,树立了乡镇纪委的良好形象。郑芹芝“刺玫瑰”的绰号也一夜走红,连郑芹芝的父亲也喜滋滋地说:“玫瑰花好啊,玫瑰花带刺更显风采呀。”


郑芹芝:“刺玫瑰”


黄迎昌

  云南省牟定县纪委副书记郑芹芝有个绰号叫“刺玫瑰”,她自己更愿意将其作为自己几十年从事纪律检查工作尽职尽责的证明。


  郑芹芝长期在基层工作,曾担任了8年的乡镇纪委书记。那时候,她已经初露纪委书记锋芒本色。2001年,某村村民举报村干部非法侵占集体项目资金。接到举报,郑芹芝带领农经站人员对该村的资金进行了清理审计。审计结果是:该村村委会4名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违纪金额最多的2万多元,最少的也有3000多元。


  清理审计有了结论后,郑芹芝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县乡领导非常支持对这起违纪案件的查处。但在查处过程中,郑芹芝还是遇到了各种阻力。先是有人来说情,后来又有人来威胁,但郑芹芝都答复:“谁损害群众利益,都必须坚决查处。”这起窝案的查处,在当地群众中引发了强烈反响,树立了乡镇纪委的良好形象。郑芹芝“刺玫瑰”的绰号也一夜走红,连郑芹芝的父亲也喜滋滋地说:“玫瑰花好啊,玫瑰花带刺更显风采呀。”


  2002年,郑芹芝调任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2005年,她成为分管信访和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刺玫瑰”在自己熟悉的岗位上风采更艳。


  郑芹芝有一个工作习惯,只要有空,她每天都会到信访室接听群众举报电话,查看群众来信。


  2010年6月的一天,郑芹芝在信访室接到一名群众的举报电话,反映一名村民小组长贪污。


  第二天,郑芹芝带领信访室的干部进村调查核实。经查,群众举报的村民小组长竟然将群众的救济粮变卖后非法占有了这笔钱。案小性质却恶劣。郑芹芝坚决主张对当事人给予党纪处分,并将案件在全县通报。


  郑芹芝重视查案,也更重视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2006年10月的一天,郑芹芝带领廉政下访组在某镇接待来访群众。承包镇政府食堂的杨某反映,镇政府因为在食堂接待,从2002年以来,拖欠自己接待费13190元。郑芹芝承诺调查清楚后给他一个交待。她立即找到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研究拖欠接待费问题,两位领导承诺在9月底以前归还所欠款项的三分之一,年底以前全部归还。下访组于当天下午到了当事人杨某家,告知了镇政府的还款计划和承诺,当事人表示非常满意。


  今年春节前夕,几位农民兄弟给郑芹芝送来了锦旗,上书“刺玫瑰惩恶扬善扬正气,女豪杰反腐倡廉倡清风”。原来,这几位农民兄弟是从外县来本地打工的,年关临近时,老板将工程款和他们的工资骗走后消失。


  本来这件事应该由相关单位解决,但郑芹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快过年了,这些外地的农民兄弟也不容易,毕竟工程是我们县的。”


  在郑芹芝的带领下,信访室的干部配合工程发包单位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这个外地老板确实骗走了农民兄弟的工程款和工资8万多元。


  郑芹芝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了这一问题,责成工程发包单位垫付给农民兄弟,并由发包单位配合相关部门追回被老板骗走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