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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收作业批改费引发反思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17:35:45

 

  

  陶小莫 绘

  □新闻回放

  据媒体报道,湖南长沙某小学教师批改作业,要收“500元作业批改费”。经报道后校方退还了500元钱,但有些教师不愿再改学生家庭作业,并称无硬性要求。此报道一出,引发各界关注。

  批改作业是教师天职

  “收费批改作业,不可思议!”小学语文高级教师、温州市首批名师工作室成员吴小蓉在听到此新闻后惊讶地说。吴小蓉认为,这说明当事教师把作业看作“额外负担”。其实布置作业、批改作业都是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不应该把它分离出去。

  对于当事教师称“作业由谁来批改没有硬性要求和明确规定”,北京教育学院副教授迟希新则认为,新师德规范里有明确详细的规定。

  我国2008年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教师要“爱岗敬业。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迟希新认为,对作业的认真态度能反映一个教师是否敷衍塞责,是否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对教师不批改作业,很多家长也表示担忧。一位中学生家长说:“本来老师就很忙,跟家长沟通少,如果连作业都不改了,我们做家长的如何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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