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教育工委党校培训计划(讨论稿)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 14:32:39
最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三定”方案,批准设立了中共赣州市委教育工委党校,赋予党校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学校科级干部政治理论培训,机关、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员和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学校党建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工作等。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党校的工作职责,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需要和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初步培训计划:
一、全市高中(完中)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培训班(70人)
培训对象:全市高中(完中)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二、全市高中(完中)工会主席培训班(40人)
培训对象:全市高中(完中)工会主席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三、全市高中(完中)团委书记培训班(70人)
培训对象:全市高中(完中)团委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四、全市职业高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0人)
培训对象:全市职业高中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五、全市民办学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0人)
培训对象:全市民办学校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六、市直学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50人)
培训对象:市直学校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七、市直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一年二期,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培训对象:市直学校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八、全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党总支)、市直学校党委(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培训班(27人)
培训对象:全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党总支)、市直学校党委(党总支)办公室主任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九、全市初中学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250人,分期分批安排培训)
培训对象:全市初中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培训时间:
其它:
十、全市城镇小学党支部书记培训班(70人)
培训对象:全市城镇小学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十一、全市乡(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培训班(270人,分期分批安排培训)
培训对象:全市乡(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十二、全市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0人)
培训对象:全市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十三、全市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信息联络员培训班(40人)
培训对象:全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党总支)、市直学校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信息联络员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一、全市高中(完中)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培训班(70人)
培训对象:全市高中(完中)党总支(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二、全市高中(完中)工会主席培训班(40人)
培训对象:全市高中(完中)工会主席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三、全市高中(完中)团委书记培训班(70人)
培训对象:全市高中(完中)团委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四、全市职业高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0人)
培训对象:全市职业高中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五、全市民办学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0人)
培训对象:全市民办学校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六、市直学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50人)
培训对象:市直学校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七、市直学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一年二期,根据实际人数确定)
培训对象:市直学校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八、全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党总支)、市直学校党委(党总支)办公室主任培训班(27人)
培训对象:全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党总支)、市直学校党委(党总支)办公室主任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九、全市初中学校党支部书记培训班(250人,分期分批安排培训)
培训对象:全市初中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培训时间:
其它:
十、全市城镇小学党支部书记培训班(70人)
培训对象:全市城镇小学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十一、全市乡(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培训班(270人,分期分批安排培训)
培训对象:全市乡(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十二、全市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0人)
培训对象:全市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
十三、全市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信息联络员培训班(40人)
培训对象:全市各县(市、区)教育局党委(党总支)、市直学校党委(党总支)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信息联络员
培训方式:授课、交流、参观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