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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全面布置2011年全市中小学寒假

文章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0日 09:18:31

 

    记者从宜春市教育局了解到,宜春市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定于1月17、18两天;初中非毕业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定于1月17、18、19日三天,初三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定于1月20、21、22日三天;高一、高二期末考试时间定于1月20、21、22日三天,高三期末考试时间定于1月25、26日两天。下学期定于2月13日(农历正月十一)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14日学生开学报到,2月15日正式上课。

    为了切实做好中小学放假工作,宜春市教育局对全市寒假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一是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假期安全。

    二是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利用寒假期间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机,积极做好扶贫助学和“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

    三是严禁违规补课行为,继续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寒冷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中小学其它各年级一律不得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禁止中小学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高三年级的补课安排须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