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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水打破民办校教师身份桎梏增加事业编制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7日 14:49:48

    “这个暑假我在14名教师的辞职报告上签了字,你呢?”近日,北京两所民办高校校长见面时聊的一个主要话题,就是对学校教师频繁跳槽现象没有应对之策。相形之下,同是民办高校,宁波大红鹰学院的党委书记孙惠敏则从容得多,因为宁波市政府已批复给该校1000个事业编制,用于解决教师身份的问题。

    据了解,当前困扰我国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教师队伍的不稳定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一样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同样从事教书育人工作,却享受不一样的社会保障。民办高校教师大部分参加的是企业养老保险,将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不及相同资历公办学校退休教师的一半。

    据权威机构调查,这种政策导致不少教师对在民办学校任教和谋求发展缺乏信心与安全感,于是频繁跳槽,导致民办幼儿园、小学、中学与高校聘期三年以上的专任教师分别仅占同类公办学校同类教师的29%、29%、38.2%与39%,严重制约了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在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上指出,民办学校教师在身份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存在较大差距,难以落实法律规定的“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一所民办学校的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如果相关部门不拿出具体措施破解教师队伍的稳定问题,民办学校将遭遇‘教师荒’。”

    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不稳定现象曾引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省领导要求,要重点发挥民营经济先发优势和机制优势,抓紧清理并纠正对民办教育的各类歧视政策。

    浙江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从目前各地市的实践来看,解决这个问题的典型思路是,让民办学校教师参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改变同工不同社会保障的格局,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

    绍兴市教育局局长陈国阳介绍,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已发文规定,应聘进入民办学校的人员,原身份是事业单位的继续享受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新就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被聘到教师或行政管理岗位的,可以参照执行与事业单位一致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政策,所需费用由民办学校和个人自理。这一规定率先打破了教师在民办与公办学校之间流动的“坚冰”。

    宁波市则出台了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规定实施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民办学校,其聘用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可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随后,对民办学校为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该市给予不少于二分之一的补助。“2010年的补助经费达到2895万元。”宁波市教育局局长黄士力说。

    “以解决社会保障为突破口,努力实现公办、民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杭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沈建平透露,该市出台了民办学校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办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后享受事业单位待遇。目前,在杭州市师生发展指导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教师共有781人,其中620人办理了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绿城育华小学冯晨老师原是一所公办学校教务长,现在同样进入了代管中心这个“大家庭”。

    嘉兴、湖州等市在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方面则选择了另一种政策思路。德清县教育局、人事局发文说,公办学校在职教职工到民办学校工作,身份不变,社会保障不变。目前,在该县7所民办中小学任教的原公办学校教师达到201人。嘉兴市则打破教师单位所有、部门所有的壁垒,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无障碍流动。

    不过,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以后,民办学校曾经的薪酬优势正在消失。浙江大学民办教育中心主任吴华说,如果民办学校不能为教师提供高于公办学校教师的现期收入,即便地方政府为民办学校稳定教师队伍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公共政策选择,仍然难以提升民办学校对优秀教师的吸引力。这是民办学校自身亟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公共教育财政不等于公办学校财政。据透露,“十二五”期间困扰浙江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障问题有望全面解决,基本路线图是在目前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全省统一的民办学校教师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