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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者从优:监利县委、县政府改善教师待遇纪实

文章来源:监利县教育局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9日 17:41:44

       前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

  近些年来,为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监利县委、县政府不断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努力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

  教者从优,在荆江北岸的监利大地上,正逐步变为现实……

    居者有其屋

  教师住房问题,多年来一直是困扰县教育局党委的一个重大问题。据2009年调查显示:全县现有公办教职工中,有住房的占总人数的61.8%,其中,住房面积在60m2以上的占教职工总数的27.7%,住房面积在60m2以下的占22.5%,有私房的占11.2%,无房(租房、借居、寄居)的占38.6%。安居才能乐业,乐业必须安居。教师住房问题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8年7月31日,县政府主要领导专程到县教育局调研教育工作。针对县教育反映的教师住房难问题,在当年8月1日印发的监利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关于当前教育工作的会议纪要》中明确指出:鼓励乡镇人民政府解决教师住房问题,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提供土地,允许教师集资建房,并减免教师住房建设中的所有行政事业收费。

  2009年12月21日,县委在县教育局召开县委常委议教会议。会议决定:力争用3-4年时间,基本解决教师“无住房、住危房、在外租房住”的问题。把教师周转房建设列入2010年县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为鼓励和支持长期在乡镇(管理区)工作的教师,乡镇(管理区)教师课集资建房,土地由乡镇(管理区)划拨方式解决,规费减免,教师按成本价集资,财政适当补贴。

  2010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县教育局制定的《监利县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到2013,全县将投入4775万元,改造或新建教师周转房1533套。

   一年多来,全县已经建成教师周转房284套,教师集资建房317套,有效解决了600余位教师住房问题。其中新沟镇各学校在吉祥教师住宅小区合建教师安居房132套,周转房34套;荒湖中学在校园内集资建房69套,周转房6套。目前,县教育局正在按照规划,逐步推进教师安居房、周转房建设步伐。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城区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城区学校教师不断增加。调查显示,城区学校1600余人反映住房面积小,条件差,有的还属危房。另有1000余名教师没有住房,他们大多租房寄居。为解决城区教师住房难问题,今年来,县委县政府已在城北新区征地200余亩,正在新建公租房,在解决实验高中整体搬迁教师住房置换问题的同时,还将重点解决城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教师住房问题。

  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全县教师“无房住、住危房、在外租房住”必将成为历史,教师“居者有其屋”必将成为现实!

  病者有所医

  生老病死,乃人之自然规律。让教师病有所医,是县委县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早在2003年底,县政府便将全县教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为切实减轻教师个人医疗支出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教师养老保险暴露出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不少退休教师反映,工资水平在不断增长,但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多年来没有提高;也有教师反映,随着医疗成本的不断增加,“看病贵”成为普遍现象,教师基本医疗保险无法满足教师实际需求;还有教师反映,对于一些重大疾病,教师基本医疗保险杯水车薪,教师大病保险势在必行……

  及时回应人民的呼声,是责任政府的第一特征。在党中央高度关注民生、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县委县政府克服重重困难,大力筹措资金,想教师之所想,急教师之所急,及时、稳妥地消除了教师疾苦。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2011年4月7日,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三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就教师医疗保险问题进行了研究。联席会议决定,从2011年元月起,对全县教师实行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同时,提高教师医疗保险工资基数。此举受到了全县广大教师特别是退休教师的高度赞扬。在县教育局局长余新洲向退休教师代表的通气会上,会议室内爆发出热烈、持久的掌声。这掌声,既是鼓励,更是鞭策!

  病不仅要重“治”,更要重“防”。防病比治病更重要!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从2008年7月,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组织全县40周岁以上教师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了全县教育系统首次大规模免费健康体检,参检教师4350人,历时三个半月,所需资金近100万元全部由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解决。

  工资优保障

  民以食为天。工资是教师赖以生存的基础和前提。

  近些年来,为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县委县政府不断改革教师工资发放方式,教师工资从乡镇财政发放上收到县财政统一发放,从以学校为单位现金发放到县财政直接发放到教师工资个人账户。在一系列改革中,教师工资实现了按时发放、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得到有效保障。

  2008年1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中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深化教师工资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待遇做出的重大决策。

  2009年7月,为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根据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责成县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制定了《监利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标准要略高于全县公务员绩效工资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平绩效工资标准确定为7011元。

  为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在2009年国庆节前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卡上,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事局等组成专班,加班加点,特事特办。在资金筹措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县财政局多方调度。通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工作,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按期发放,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走在全市全列。

  随着县级财力的增长,为努力缩小与周边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差距,2010年底,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7月起,按人平每月300元标准提高绩效工资。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教师工资发放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并切实做到了优先保障!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知识分子的重要组成部分。关心教师,不仅仅是从物质上改善其待遇,还需要努力满足其精神上的需求。

  近些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定期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积极吸纳教师中的先进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力推荐优秀教师代表担任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政治地位不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教育系统共有共产党员2300余名,近五年来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近800人,另有现任市级人大代表18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我们深信,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教者从优”政策的激励下,全县广大教师将孜孜不倦地坚守在三尺讲台,为监利未来的发展而挥洒汗水,辛勤耕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