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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注重“四抓”

文章来源:莲花县纪委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8日 10:14:48

  莲花县纪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丰富工作抓手,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发展创新提升年”活动,制定了《莲花县优化发展环境“十不准”》、《莲花县优化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优化环境监测点制度。

  二是抓好民主评议。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筹办省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走进莲花活动,并邀请社会各届代表,从作风建设、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对全县各个职能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单位部门在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不合格的,调整领导岗位。

  三是抓好入企服务。实行“发展环境监察特派员”制度,向县内58家重点企业派驻一批“发展环境监察特派员”,并组织工商、国税、地税、环保等部门开展“入企送服务”活动。今年以来,共为企业解决问题21个,征求企业意见34条,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或增加经济效益680余万元。

  四是抓好案件查办。加大破坏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全县查办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方面案件3起,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在全县通报。(颜国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