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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局发新“禁令” 在职教师禁办有偿家教

文章来源: 东南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17:45:33

  福州市教育局对在职教师校外补课的行为发出新“禁令”

     在职教师禁办有偿家教

      今年开学以后,海峡都市报多次报道培训机构的市场乱象(9月10日—9月12日连续三篇对榕城培训市场进行系列报道)。最近,福州市教育局也发出多项通知,清理整治无证办学机构,其中对在职老师校外补课的行为发出了两条新的“禁令”,严禁老师涉足“黑培训”和有偿家教。

     违反规定可撤销教师资格

      这两条“禁令”包括,一是严禁在职老师在“黑培训”任教或参与举办“黑培训”(包含有偿家教、有偿托管等形式),二是严禁在职老师授意所教班级学生参加其本人或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

      违反这两条禁令的在职老师,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清退违法所得、当年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甚至解除聘用合同、撤销教师资格等处理。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有老师指出,这两条新“禁令”比较严厉,不仅要求老师不能涉足无证办学机构,同时也要求老师不能在家“养小猪”。“现在相当多老师在家或是租个房子,招三五学生来补课,这样成本低,补课收入也全归自己所有。”

     有证培训机构或受益

      此外,通知中称,对教育引导不力或被查实有在职教师参与“黑培训”,特别是有组织推荐学生集体在“黑培训”学习的学校,第一次发现,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取消学校当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第三次发现,追究学校领导的纪律责任。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撤销校长职务。

      对学校在职教师多次被发现在“黑培训”任教或参与举办“黑培训”的,同样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当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追究所在学校领导的纪律责任。

      记者注意到,这次对在职教师发出的两条禁令中,也并没有禁止老师非工作日时间去有证办学机构兼职上课。以往很多在职老师不愿意受聘培训机构上课,而喜欢自己招学生来补课,但现在老师有偿家教的行为被叫停,今后在职老师如果想利用周末时间通过补课来增加收入,只有通过受聘于有证培训机构才能实现。(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