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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明确异地高考“门槛”

文章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7日 11:59:45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规定》日前出台,新疆首次明确了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准入“门槛”,并将适时出台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

    新疆将适时出台随迁子女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据了解,随迁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条件准入,包括家长、学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条件。家长在本地要有合法稳定的工作、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学生本人在本地连续就学的年限不同,新疆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新疆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三年;中等职业学校在疆外招收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

    此外,《规定》提出两项新要求,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审查,严防空挂学籍和违规落户行为;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教育局要加强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核对、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杜绝出现学籍造假和空挂学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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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晓媚(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