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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8日 10:13:01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修订后的制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该制度执行。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还对中小学校组织收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