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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2012年总结会在江西财大召开

文章来源:江西教育网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4日 17:13:24

 1月10日,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2012年度工作总结会暨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顺利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沈亚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锐,副主任夏宏根、韩军、周雍,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刘晨华等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就生态法律研究的方向、方法、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魏小琴指出,中心对生态立法的研究应当具有针对性、具有现实意义,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沈亚平提出,课题研究应当加强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李锐建议,在开展生态法律研究过程中应当多注意江西问题,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提出立法建议或参考。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辉介绍了江西生态法律研究中心2012年工作情况,并提出2013年的工作计划。
  学术委员会对中心2013年度的课题申请进行了评议,决定批准立项10项课题。会议还决定中心将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发改委、省环境保护厅合作开展“江西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江西省可再生能源管理条例”两个招标项目的研究。
  编辑:肖如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