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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五省份可互派校长--京津冀晋内蒙古签署教育合作协议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2日 14:36:13

华北五省份可互派校长--京津冀晋内蒙古签署教育合作协议
来源:《京华时报》作者:张灵
时间:2010-06-22

 
   19日,在第七届教博会举办的“华北五省区市区域教育合作与发展论坛”上,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内蒙古五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签署区域教育合作发展框架协议,将在校长挂职培训、教师交流等方面展开合作。根据协议,华北五地将发挥各大城市教育优势,采取多种方式为五地农村地区学校培养和培训师资,全面提升华北五地基础教育的师资水平。

  北京市教委主任刘利民表示,通过五地教育合作的深入,北京将采取互派校长挂职,选派教师进修等方式实现区域间先进教学理念的互通共享。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区域教育合作,构建区域间市民终身学习平台。在时机成熟时,还将建立区域教育相互评估和监测制度。

  该协议的签订正式宣告“华北五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实行“轮值主席”制度,从今年起,将在每年6月举行五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商议交流与合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