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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开展市直学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评比活动

  发布者:市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13日 14:42:12

摘自《新余教育城域网》2009年/04/13

  为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效开展,鼓励市直学校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学校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为建设教育强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新余市从2009年始开展市直学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评比活动。

  附:新余市直学校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鼓励、支持市直学校党组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结合教育实际,坚持工作创新,进一步推进市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市直学校党建工作创新奖,对学校党建创新工作进行表彰和激励。

  第三条党建工作创新奖的评选表彰范围:

  党建工作创新奖主要评选表彰在学校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学校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组织建设等工作中,所采用的工作方法、工作载体、制定的工作制度等具有原创性或领先性,对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推动发展等方面作用明显,取得了良好教育效益的创造性实践成果。

  第四条评选条件:

  创新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中央和省、市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紧紧围绕教育发展这个中心任务,服务学校工作这个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方面成效明显,得到了干部群众的肯定。

   2、具有原创的探索实践。所采用的工作方法、载体或制度具有原创性,打破了传统的工作体制机制模式,具有可触可摸可感的创新点;或在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工作方法、载体或制度进行了探索性改进,对推动工作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3、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创新项目符合学校发展和教育工作实际,既有理论的深刻性,又有实践的操作性,科学合理,在同一类工作中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能够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4、具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创造的经验、做法被市级以上党委或教育部门以文件、简报、典型发言、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作为典型推介,或被省级以上的党报党刊报道,社会方向良好。

  第五条奖项设置

  党建工作创新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并颁布发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