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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严查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文章来源: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2日 15:58:21

  近期,为引导和促进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健康发展,县教体局将组建督查小组,从“办学条件、办学行为(社会效益)、财务资产管理及安全维稳工作”等四个方面共计59项内容,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核情况等方式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进行年度检查。

  据悉,此次年度检审结果分为优秀学校、合格学校、基本合格学校和不合格学校4个等级。凡在年度检查前还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学校将不予年检,直接定为不合格学校。对不合格学校将分别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年检的结果,经教体局局务会审定后,在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检查结论戳记,作为下年度有关项目申报及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编辑:卢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