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对学前幼儿进行困难补助
文章来源:江西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2日 15:59:22
为全面促教育公平,保障学龄前家庭困难幼儿也能接受更好的教育,永新县出台《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将学前幼儿纳入学生资助范围。
今春开学起,对全县在公办幼儿园(不含托儿所、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含托儿所、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县户籍3~6岁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幼儿实行困难资助。标准为:城镇每幼儿每年400元、农村每幼儿每年300元。目前,全县有714名学前教育幼儿享受此项资助。
编辑:卢坤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