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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文章来源:新华网   发布者:组宣部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7日 16:12:22

  新华网西安5月25日电(记者许祖华)为切实保障大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蛋奶工程”的食品安全,陕西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未履行职责,导致本行政区域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近期陕西个别县区的中小学相继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对此,陕西省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应与所属中小学校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书。学校应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学校食堂应做好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清除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严防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饮用水应请卫生部门进行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学校食堂采购食材应严格落实索证及出入库管理制度,拒绝接收变质过期食品原料。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与“蛋奶工程”的中小学应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度、食物留样制度等,切实发挥膳食委员会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各级食药监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各区县应继续落实每月检查辖区内10所学生食堂制度,确保校园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