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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五大举措支持大学生创业 提供一条龙服务

文章来源:新华教育   发布者:组宣部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30日 11:11:06

  新华教育消息 今年我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699万人,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目前,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离校,择业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梳理当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总体情况,帮助广大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帮助高校应届毕业生迈好走出校门的“人生第一步”,新华网已经启动“聚焦2013毕业生就业”大型专题报道和“破解最难就业年”系列报道策划,并计划邀请政府主管部门、高校就业部门负责同志就相关热点问题进行系列访谈,及时回应网民关切。5月2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接受新华网专访,以下为本次访谈的精彩摘要。

  大学生创新创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创业有热情、有想法,但缺乏资金、缺乏经验,目前虽然在小额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了大学生创业一定的优惠政策,但还未成体系,未成气候,创业企业生存仍很艰难,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尤为如此。请问,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人社部门有哪些优惠政策?

  信长星:创业是就业之源。大学生是最富活力、最具潜力的创业群体。为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给予定额税费减免。二是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毕业生在创业地可按规定申请小贷、符合条件的,中央财政据实贴息。三是税费减免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四是培训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参加创业培训,可给予培训补贴。五是落户政策,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办理)。此外,近年来,我部还指导地方人社部门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集中提供创业培训和实训,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